多次报警后,湖北武汉一男子被民警两度当作精神病强制送医67天

7月2日晚,武汉大雨倾盆。奔流新闻记者根据王先生微信发送的定位和手绘的小区平面图,顺利找到他的家。房子不大,但整洁有序,茶几上摆放着一本住院病历。

采访持续了2个小时,王先生始终坐姿端正,语速平稳,逻辑清晰,几乎无停顿。他手机里存着200多页电子文档,按时间顺序分类整理,讲到关键细节,他会打开手机,逐一向记者展示通话录音文字稿、医院病历扫描件、监控截图、 *** 回复截图等,条理分明。

“我不是精神病,但他们两次把我送进精神病院,打了针、吃了药,一共关了67天。”说这话时他语气平静,字字清晰。

报警引发冲突

事情始于2023年6月1日。

当天,王先生因小区电梯内有人遛狗不牵绳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调取监控。“打了好几次,对方一直说不调。”于是,王先生多次拨打110,坚持要求调取监控。

据王先生讲述,当天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红卫路街派出所副所长余某某多次上门,双方发生言语冲突,自己感觉受到了威胁。当晚,王先生再次拨打110,提出三点要求:勘验现场固定证据、提供执法记录视频、请求公安机关保护自己。但是,他拨打了数十次110,始终没有警察到场勘验。

拒绝“上门道歉”后被警方带离

2023年6月2日上午11时43分,余某某致电王先生。王先生提供的录音中,余某某提出“上门道歉”。王先生明确回应:“不接受道歉,必须刑事立案。我要到法庭上去。”余某某反复追问“你在不在家?”,王先生拒绝告知行踪。余某某随后说:“那你昨天打那么多110总要解决。”王先生回应:“怎么解决,要求刑事立案,我们到法庭上谈。”

王先生的讲述和现场监控截图显示,通话结束十余分钟后,余某某带领四名红卫路街派出所民警进入其住宅。关于进入方式,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2023年8月8日通话录音中听到了陶姓民警的说法。王先生问开门方式,陶回答:“我们是技术开锁。”王先生追问:“技术开锁是什么意思?”陶说:“技术开锁是公安局的特殊手段。”被问“是自己人开的还是在外面叫的人”时,陶回答:“我们自己人开的锁。”当被问及“是否有书面法律文书”时,陶明确回答:“那没有给的。”

王先生说:“他们进入住宅后,自己遭到殴打,随后被强行带离,送往武汉市武东医院精神病科。”监控截图记录下王先生被带离其住宅的时间:当日中午12时许。

两次被当作精神病强行送医67天

武东医院2023年6月2日的病历记载的王先生入院情况显示:“患者曾多次因‘邻居吵他'‘小区居民遛狗不牵绳'等小事频繁拨打报警 *** ……连续拨打报警 *** 两百多个,民警疑其精神异常……送来我院就诊。”

采访中,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23年6月5日该医院心理测量室出具的心理测量报告:在躯体化、强迫、抑郁、焦虑、敌对、偏执、精神病性等所有核心维度上,结论均为“没有症状”。这份测量报告,与仅凭警方口述做出的“精神障碍”诊断,形成明显矛盾。

王先生称,他在武东医院被关了7天,其间被迫接受注射和服药。2023年6月9日,自己支付4100多元后出院。

此后的2024年4月11日,余某某的同事刘某某 *** 告知王先生“纪委要 *** 材料”,让他去青山区公安分局。次日,他被刘某某等人当街带走,送往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

武钢二医院病历显示:“患者诉近一年来一直报警举报小区存在‘狗患',报警举报派出所民警私闯民宅……先后报警一千四百余次……严重影响民警工作秩序,遂由红卫路派出所刘某某陪同下前往我院就诊,门诊医师仔细检查后以‘偏执状态'收入我科。”

王先生称,这次“住院”共计60天,同样被迫打针、服药。2024年6月11日出院时,他自己支付了4315元,医保被划扣17427元。

关于入院手续,王先生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之一次入院时,医院要求家属签字,王先生的父亲被带到医院,现场警察对其父亲说“不签字就拘留”,其父迫于压力签了字。“我父亲七十多岁了,当时吓坏了。”王先生说。而第二次被送入武钢二医院时,王先生称自己完全不认识签字人,至今不知道是谁代签的。“我问过医院,医院说有人签了字,但没告诉我签字的人是谁,这个人我根本不认识,也从未见过。”

报案三年未获立案通知

2023年6月9日之一次出院后,王先生随即报案,指控余某某等人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但他称,公安机关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没有这个通知书,我就没法申请复议,没法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案子永远进不了司法程序。”王先生说。

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2023年8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的官方答复截图,称“您反映的情况不实……民警送您去武东医院救治。”

2024年12月25日,王先生再次通过湖北省智慧 *** 大厅提交反映材料。办理进度显示:2024年12月26日由武汉市公安局转交至青山区公安分局。12月27日青山区公安分局回复:“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但王先生说,至今未收到任何书面立案或不予立案通知。

男子“被精神病”的程序之问

据了解,今年45岁的王先生独居生活,是家中独子,至今未婚,父亲两年前去世,与母亲分开居住,平日鲜少与人交往。他告诉记者,目前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母亲的退休金,自己也曾尝试找工作,但一直未能如愿。记者在王先生家中看到,书架上摆满历史人文类书籍,王先生说自己闲暇时大多以读书度日。

7月2日、3日,奔流新闻记者先后走访王先生所在小区物业及社区,物业人员称对其并不熟悉,小区居民也从未投诉过他有扰民行为。记者 *** 联系社区网格员,对方拒绝评论此事,社区办公室多名工作人员则以“涉及居民隐私”为由,不予置评。有知情者称,王先生虽性格固执,但从未有过伤害他人的举动,因此对其被警方两次送医感到不解。

7月3日上午,奔流新闻记者前往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红卫路街派出所,就王先生反映的“被强行送医、报案未获书面文书”一事进行采访。工作人员称,相关负责人余某某出差在外,将向上级汇报后予以答复。截至当日中午发稿,记者未收到警方任何回复。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依据《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强制送医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当事人被“疑似”为精神障碍患者,且已发生或存在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即便当事人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警方也无权强制送医。付建认为,若事实确如王先生所述,警方的两次送医行为很可能违法。被强制送医后,当事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就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申请赔偿。

“被当作精神病人打针吃药,对我的身体造成了很大伤害。我现在的诉求是追究相关民警的刑事责任,并获得民事赔偿。”7月3日上午,王先生陪同其年迈的母亲去医院检查身体时表示,父亲未能等到真相大白,希望母亲能够等到这一天。

来源:奔流新闻